3月5日,松桃法院在大路镇强制执行一起停止侵权、恢复原状纠纷案件。为保证本次执行行动顺利进行,松桃法院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对案件执行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充分的评估,为应对风险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
上午10:00,执行实施组准时到达指定位置。执行警务保障组在第一时间迅速拉上警戒线控制执行现场,对进入执行现场的两条通道进行管控。坐镇执行指挥中心的审委会委员杨光建法官向执行前线发出执行命令:“开始执行。”
(图为执行指挥中心现场)
接到执行命令后,实施组有序地对执行现场涉案通道上高约1米、长约10米的围墙进行拆除。执行稳控组对被执行人及其家属进行稳控,进行法治宣传,思想疏导,有效防止被执行人妨碍执行的事故发生。为保证本次执行公平、公正、规范,松桃法院邀请当地综治办、派出所干警及村委会干部到现场进行全程跟踪监督。
据悉,申请执行人彭某勇、彭某保、戴某仙与被执行人杨某权两家房屋毗邻而建,庭院相连。被执行人杨某权在通村大路上修建了高约1米、长约10米的围墙,阻碍了申请执行人一家人的正常通行。申请执行人向松桃法院提起诉讼,松桃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被执行人杨某权留足1.5米宽的通道,供申请执行人通行。因被执行人杨某全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松桃法院干警多次联合当地派出所、村委、综治办和被执行人的亲戚做被执行人的工作,希望其能自动履行。被执行人始终不同意履行法院判决,且态度十分强硬。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松桃法院决定强制执行。
(图为强制拆除现场)
(图为拆除并清理完毕现场)
上午11:30,顺利拆除障碍物,并对通道界线进行打桩固定。该案执行完毕。